第三百二十二章 联手(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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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然撒满的“血煞”并没有拦阻住光明圣骑士多久,身形略一停止,几秒钟的工夫,“护体圣光”重现,迅速的驱散了缠身的“血煞”,但作为一个以身手迅速见长的兼职盗贼,我竭力争取的也只是对手这片刻的迟滞而已。而终极的成果也没有让我扫兴,不管萨特里是不是我或者白云间杀逝世的,或者是经过了真正物主的“转手”打消了掩护时限,总之在临逝世的前一刻,我已经先一步将“光辉之眼”收进了“储物腰带”之中,不虞它再掉落出来。
东方大陆咆哮平原一役,光明教会的“送宝”队伍几乎全军覆没,两件“圣物”都被损坏了不说,就连九级职业的红衣主教也逝世了一位,还同样失往了一件光明神器“光辉之眼”,持续争斗了一个多月,双方可算是各有得失,遭碰到的丧失并不比我们“反抗权势同盟”小多少。
此次大胜,最大的受益者自然是龙行天下,重振声威,牢固了蓝本有些岌岌可危的议长之位,使得大漠飞鹰和秋水长天等野心家借机“逼宫篡位”的图谋流产,固然比较起来“反抗权势同盟”还多就义了一位九级职业的魔圣骑士,但却守住了北京城,目前正在四处运动,收买说服各方权势,争取促成“和平夺权”,由“反抗权势同盟”从系统手中吸收北京城的实际把持权,建立起第一块固定的根据地,公然向光明教会“叫板”。
得到了光明神器“光辉之眼”,固然看似收益不小,实际上我的处境却颇为为难,“逝世神之控”之所以会至今着落不明,是由于没有目击者供给线索,即便是被光明职业玩家得到了,只要他自己匿而不宣,就连光明教会也无可奈何。但我得到“光辉之眼”的时候旁边至少还有十余位玩家,根本无从瞒起,成为一件“公然的机密”,面对这样一块“烫手山芋”,处理起来稍有不慎,就可能给别人寻到攻击的口实,一旦惹得群情激奋,纷起弹劾向系统告我的“刁状”,不仅我自己会有麻烦,就连龙行天下也很可能会受到连累,严重者甚至会导致职位不保。
我也算是从中出了大力,对于被我抢到神器的成果,大漠飞鹰、秋水长天和轻舞飞扬表面上倒是没有什么异议,事后甚至还对我表现了庆祝,表现的是相当的“大度”,只是他们也都为此付出了不菲的代价,到头来却一无所获,心中或多或少都可能会存有一些怨衍。假如我按照正统的做法,将“光辉之眼”上缴,充作功劳,换取系统的嘉奖,任是谁都没有话说,不过与神器的实际价值相比,系统所能给予的“补偿”实在是菲薄的可怜,着实冷酸了一些,人谁无私,为了得到更大的利益,就只能选择由自己私下处理。但毕竟是在团体举动中借着众人之力才成绩的好事,不是我独力为之,自己任意全权处理便有不当之处,而且不管通过什么方法,或者出于什么目标,一旦让“光辉之眼”落进光明职业玩家之手,那就是我的毛病,有着“因私废公”的嫌疑,可能会招致别人的攻击,从而遭到系统的处分,未必会有假想中的那么如意。
我曾找龙行天下商量过,他倒也同意将“光辉之眼”私躲不交,以获取更大的利益,但却不盼看我马上就脱手处理掉。固然“民不报,官不究”,对于盟员私下里做出的某些“出格”的事情,只要无人找你的麻烦,向系统供给切实有力的证据进行举报,系统并不会主动往过问和处理。不过在“反抗权势同盟”中拥有较大权限的理事会并不是“一言堂”,大漠飞鹰、轻舞飞扬、秋水长天都有着相当大的权势,而当时在现场目击的玩家又大都附属他们三方权势,假如不能争取到他们的支撑,我就不敢随便的处理“光辉之眼”。轻舞飞扬那里还好一点儿,同龙行天下的关系还算不错,再加上天网、心比天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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