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十六章 嚣张跋扈(1/2)
作品:《迷踪谍影》每一次的新年,杜月笙举办的酒宴总是一大特色。
上海青帮有头有脸的都会来捧场不说,那些各界名流,甚至是政界人士,也都以接到杜月笙的邀请为荣。
当然,也不人人都是如此。
有些有名望的人,还是以和杜月笙这样的人一桌吃饭为耻的。
在他们的眼里,流氓永远都是流氓,无论他怎么样想洗白自己,想让自己和流氓这个身份不沾边,可这个烙印已经深深的刻在了他们身上。
比如三日出版一期的《晶报》主编余大雄,和杜月笙就是不共戴天。
这《晶报》虽然只是一份小报,但在上海滩的影响力非比寻常。
凡是大报不敢登、不便登、不屑登的,上海《晶报》均可登之,也因此有了“小报大王”的称呼,又被称为“小报元首”。
上海人可以不看大报,但非看《晶报》不可。
最牛的地方在于,《晶报》除长篇外,其余稿件大多不支付稿酬。但偏偏上海的文人就是以自己的文章见诸于《晶报》为荣。
可就是这么一份有如此影响力的报纸,因为有篇文章影射到了杜月笙,报社都被一批流氓砸了。
余大雄是个倔性子,你越是砸我报社,我越是要揭露你的丑陋面,因此他索性集中火力攻击杜月笙。
他的报社被放火烧过,他的汽车被人砸过,甚至就连他本人也都被不明身份的歹徒袭击过,要不是巡警正好路过,就算不会死也非落个残疾不可。
以至于他不得不聘请了两个外国拳师当做自己保镖。
这一年杜月笙举办的新年酒会,又是余大雄第一个在《晶报》上刊登文章,说上海那么多的文明人,竟然去参加一个大流氓头子的酒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云云。
因为这份报纸在上海滩的影响太大,所以不少人都有了一些忌惮,纷纷找了借口不来。
这也让杜月笙大为恼火,恨不得立刻把余大雄装在麻袋里,扔到黄浦江中。
可一来他身边有外国人保护,二来这人社会地位很高,交游广阔,人送外号“脚编辑”,甚至有朋友戏言“搜括朋友著作,狠于官场之刮地皮。”
因此一旦他要遇难,非得在上海滩引起轩然大波不可。
往常总要摆个七明棍,带着一顶礼帽的孟绍原,和一个挽着他胳膊,穿着时髦大衣年轻漂亮的女人进来。
这自然就是祝燕妮了。
“孟……老板。”杜月笙迎了上去。
这一来,宾客大是好奇,这两个年轻人是谁啊,怎么还让杜先生亲自迎接?
“杜月笙啊,听说你办酒宴,我就来喝一杯了。”孟绍原一笑说道。
客人们大惊失色。
杜月笙的弟子人人脸露怒容。
这年轻人什么来历?
别人称呼杜月笙,一般都是“杜先生”,再不济的也是“杜老板”,可他居然直呼其名?
可是杜月笙浑不在意:“平时请都请不到孟老板,今天孟老板亲自来了,那是再好不过的。请,副席请,位置已经给你安排好了。”
“副席?”孟绍原笑了:“杜月笙啊,你当我是什么?外地来上海滩的小瘪三?”
杜月笙也不动怒:“孟老板,之前实在不知道你要来,要早一些知道,一定给您安排在主桌,你看,这主桌上都坐满了啊……”
“坐满了,可以有人让啊。”孟绍原带着祝燕妮来到主桌前,看了看一个穿着中山装的人:“你做什么的?”
“上海市政府市政建设局副局长!”
“那成,你坐着吧。”
当官的,不得罪。
孟绍原的目光落到了一个人的身上,忽然笑着拱了拱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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