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四六章 我们合唱的(3/4)

作品:《溯流文艺时代

一听jay chou,众人恍然。

jay chou现在在美国音乐节的势头挺猛,一般的外语歌手在美国或许能够收获一批听众,但基本都是小众歌手。

像jay这种凭借华语专辑在美国流行乐坛占得一席之地的,之前还从来没有过。

有人分析过,jay的中文专辑之所以能够被大家所接受,除了专辑本身优秀之外,也跟这几年的中国文化热有关系。

现在在美国,对中国文化感兴趣,学习中文的美国人要比几年前多很多,从一开始的中国科幻热,到前两年的中国古典诗歌热,再到现在的中国流行歌曲热,环境是一步一步变化的。

如果jay是十年前出现,那么他的歌在美国想要获得现在的成绩,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而所有人都知道,jay是程砚秋挖掘的。

网上关于周杰仑被挖掘的故事有很多版本,其中有一个流传最广的版本。

在这个版本里面,程砚秋跟于东在宝岛参加活动,期间去了一件餐厅吃饭。在这个餐厅里面,有一架钢琴,老板还请了钢琴师在吃饭的时候为客人们演奏钢琴曲。

当天,驻店的钢琴师因为生病没有来,老板正焦急的时候,店里面负责外送盒饭的小伙子自告奋勇,表示可以顶替钢琴师的班,班饭店谈一中午。

老板将信将疑地看着小伙子,想到小伙子平时沉默寡言,不是个爱说大话的人,就点头同意了。

其实老板的想法很简单,就是让小伙子上去试一试,一旦发现有不对劲的地方,就把小伙子请下来。

如果小伙子弹的曲子凑合能听,那就让小伙子应付一中午,下午再去找别的钢琴师来。

老板想着,小伙子就算真会弹琴,估计也是个爱好者,水平很一般。

但是让老板没想到的是,小伙子一坐到钢琴前,整个人的气势就变了,变得非常自信。

紧接着,小伙子十分顺利地谈完了一首李斯特《爱之梦》第三首。

老板虽然不太懂音乐,也知道小伙子水平可以,便放下心来将钢琴交给小伙子了。

而就在小伙子弹奏《爱之梦》第三首的时候,程砚秋一直在关注着他。

《爱之梦》第三首是一首很热门的曲子,在很多餐厅都能听到,这首曲子的演奏难度并不太高,想要完成并非难事。

不过同样一首曲子,不同人完成却很不一样。

程砚秋在听到小伙子的演奏时十分惊讶,这个小伙子的钢琴水平非常之高,根本不可能是普通的驻店钢琴师。

因为听到了小伙子的才华,所以程砚秋对小伙子产生了好奇之心,吃过饭之后就拉着于东去找小伙子,但是老板却告诉他们,刚才弹琴的小伙子只是他们店的送餐员,今天只是临时顶替钢琴师上台的,这会儿因为外送比较紧张,又去外送了。

听到老板的话,程砚秋十分惊讶,她不明白为什么一个钢琴弹的这么好的年轻人,要在一间餐厅里面做送餐员。

当然了,小伙子“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夫妻俩从老板的手里获得了小伙子的联系方式,然后在当天晚上联系了他。

第二天,程砚秋跟于东约小伙子见了一面,他们发现,这个小伙子不仅仅钢琴弹的非常好,而且还会写流行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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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大手一挥,就将小伙子签到了自己的公司,挖掘他的音乐天赋,而这个小伙子,就叫周杰仑。

这个故事当然是假的,程砚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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