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当年凶案(4/5)
作品:《诏狱第一仵作》的生母,就算我什么都不做,任她被威胁,任她在苦海里挣扎,小薇也不会怪我,都是容凝雨自找的,可我不想小薇难过,长大了想到这些事,心里会有负担,我这辈子……只有小薇这一个女儿,她那么乖,那么好,笑起来那么好看,我能做的不多,只希望她往后余生,顺遂安平,脸上永远有笑容。”
叶白汀和仇疑青对视了一眼,都是一脸沉吟,若有所思。
马香兰既然说出了长簪,指明了位置,锦衣卫就一定能找到,因这种事撒不了谎,可……是不是有点巧了?
容凝雨是真的惊讶,马香兰从头到尾情绪也很稳,没半点心虚,那当年这桩人命案,事实到底如何?
叶白汀猜,郑弘春当天,在那个时间段,一定出现过,马香兰说的细节很丰富,有些事也很容易确认,比如那笔金子,比如他当日大概的时间线,前后情绪的变化,对人对事的态度,郑弘春不是个能藏得住心事的人,一查便知。
可以未必所有一切,马香兰都说了实话。
比如……郑弘春到时,没等到上手用力,郑弘方就已经死了呢?
或者他没机会问
到金子的答案,以死者继承人的身份,得到那笔金子,完全不可行吗?或者他拔下长簪,想威胁容凝雨,因容凝雨是郑弘方枕边最亲密的人,聪慧,擅谋,郑弘方的秘密,她一定知道,就算不知道,也能想办法知道,他不就能拿到了?甚至都不用拿出簪子威胁,他只消旁敲侧击,不管是杀了人的愧疚,还是女儿在他名下,容凝雨大约都不会拒绝。
事实真相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有郑弘春自己才知道,奈何他已经被燕柔蔓杀了,这些口供便无从问起。
叶白汀仔细回想,郑弘方左胸的致命伤只有一处,边缘没有犹豫,没有反复戳刺的痕迹,凶器长簪符合伤口特征,肯定也只是戳了一次的,但中间有无停顿……
如果尸体是新鲜尸体,他能看出来,停的那一下必有痕迹,可问题是尸体在沼泽里泡了太久,就算尸身保存的相对完整,过于细微的痕迹却难以辨认清晰,何况还是细长簪子留下的。
要是有现代仪器,随便用个显微镜什么的,也能看出来,问题是,没有。
当年这桩人命案,要么是容凝雨第一次下手,郑弘春就死了,或者直接濒死,郑弘春趁着这一点点时间,问到了想要的信息,看着兄长咽气,又贪心不足,拿走了簪子,试图以后威胁,或者没问到,但想到了其它可以用的方法,不想被马香兰知道了,相互制衡;要么,是容凝雨慌乱之下,刺出的伤口很浅,并不致死,而之前下的毒,包括砸的后脑,当时都没有让郑弘方死去,郑弘春一边进行着自己的计划,一边按住这留在体外半截的簪子,要了郑弘方的命。
若是前者,马春兰的行为无疑是包庇,容凝雨可能也立刻接收到了信号,在某些地方撒了谎,偏偏马香兰是当时命案唯一亲历人,物证长簪也有,非要抓走容凝雨,不合规矩。
若是后者,杀人凶手已经被别人杀害,再纠结证物,似乎也没了意义。
一时间,有些进退两难。
“我虽不才,却也听过官场规矩,该谁办的事谁办,不该管的可以移交相关官
署,”盛珑帕子拂过唇角,目光微闪,“本次三桩命案,鲁王世子是宗亲,又有东厂厂公盯着,不可轻忽,锦衣卫管辖查案,再正常不过,可当年郑弘方的案子……他一个小混混,无名无才,无官无职,锦衣卫何必替京兆尹担这个责?”
她看了眼窗外“如今除夕将至,万家团圆,锦衣卫也是要休息的,本案事实已清,指挥使不若就此先行结案,郑弘方一事,有不清楚的地方,之后再慢慢查,或者,移交给京兆尹,岂不大家都方便?”
申姜宛如打通任督二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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