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恨怛罗斯(3)(1/9)
作品:《朔风飞扬》有关知识:
1.中国古代的军规——十七条禁律五十四斩:
其一: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此谓悖军,犯者斩之。
其二: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此谓慢军,犯者斩之。
其三:夜传刁斗,怠而不报,更筹违慢,声号不明,此谓懈军,犯者斩之。
其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此谓构军,犯者斩之。
其五: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此谓轻军,犯者斩之。
其六:所用兵器,弓弩绝弦,箭无羽镞,剑戟不利,旗帜凋弊,此谓欺军,犯者斩之。
其七:谣言诡语,捏造鬼神,假托梦寐,大肆邪说,蛊惑军士,此谓淫军,犯者斩之。
其八:好舌利齿,妄为是非,调拨军士,令其不和,此谓谤军,犯者斩之。
其九: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逼淫妇女,此谓军,犯者斩之。
其十:窃人财物,以为己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此谓盗军,犯者斩之。
其十一:军民聚众议事,私进帐下,探听军机,此谓探军,犯者斩之。
其十二:或闻所谋,及闻号令,漏泄于外,使敌人知之,此谓背军,犯者斩之。
其十三:调用之际,结舌不应。低眉俯首,面有难色,此谓狠军,犯者斩之。
其十四:出越行伍,搀前越后,言语喧哗,不遵禁训。此谓乱军,犯者斩之。
其十五:托伤作病。以避征伐,捏伤假死,因而逃避,此谓诈军,犯者斩之。
其十六:主掌钱粮,给赏之时阿私所亲,使士卒结怨。此谓弊军,犯者斩之。
其十七:观寇不审,探贼不详,到不言到,多则言少,少则言多,此谓误军,犯者斩之。
2、唐代的革带吸收了少数民族地特点。在革带的饰件—带胯下面的环上,装有一根根的小皮带,称作“鞢革燮带”,盛唐以后,胯下的环逐渐废去,鞢革燮小带直接穿过胯上的“古眼”垂挂下来。“鞢革燮带”是为了便于佩挂一些根据朝廷的规定各级官员必须随身所带地物件。载:“上元元年八月又制:一品以下带手巾、算袋。仍佩刀子、砺石,武官欲带者从之。景元中又制:令依上元故事,一品以下带手巾、算袋,其刀子、砺石等许不佩。武官五品以上佩佩刀、刀子(匕首)、砺石、火石袋等七事也。最高等级为十三胯(如初唐时李靖即是)。佩物制度废止后,为了区分官员勋级,又实行了佩鱼制度。“鱼”原为出入宫廷的信符,分成两半,一半存于宫中,一半装在官员地鱼袋内佩带在身。武则天时代,鱼袋逐渐成为官员勋级的标志。“三品以上饰以金。四品为银、五品为铜。”开元时期。“百官赏绯、紫,必兼鱼袋。谓之章服”----唐代武官常服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下服绯、六品七品服绿,八品九品着碧----后来朝廷还把鱼袋作为军功的赏赐,因此下级校尉佩鱼袋者也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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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确实是呼罗珊阿拉伯大军的先遣队。
是由齐雅德.伊本.萨里的心腹爱将,以杀人如麻凶狠残暴而令河中诸国闻之色变的猛将,穆思里.本.布哈里率领地一千五百名精锐轻骑,真正的宗教战士()。
对狼狈不堪的塔立丹来说,他们可是天上掉下来的救星。
布哈里是兴致勃勃地带着指挥昭武联军的号令而来的,他万万没想到一来就见到近三万联军作鸟兽散。人数单薄的唐人是怎么顷刻之间击垮数倍于之的敌军地?是唐人太厉害,还是这些第赫干们太怯弱?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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