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九章 大明丧制:一视同仁(2/3)

作品:《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

你是商人,还不清楚官员的油滑?说到底,朝廷没把我们当人看啊。这无论是谁的世道,总还是没人在乎老百姓。”

茹瑺脸色有些难看,只坚定地说道:“朝廷不会对此坐视不管的,这件事一定会有个结果。”

“呵,信朝廷?还不如信弥勒佛。”

“什么?”

茹瑺眼神一寒。

杨重九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只无奈地说道:“这是百姓常说的一句话,至少弥勒佛是不会骗人的,可朝廷却屡屡欺民骗民……”

茹瑺心头猛地一沉。

白莲教在这山西也有着根基!

不过想想也是,在苦难与悲情中的百姓,自然会被白莲教“结社”、“兄弟帮扶”所吸引。

毕竟白莲教不分贫富、姓别、年龄,男女老少只要愿意均可加入,乃至于“男女杂处”。

他们生活在黑暗之中,自然追寻光明。

想要瓦解白莲教,就需要让大明朝廷的光芒照射在百姓身上,否则,他们将永远站在暗中,或顺从于朝廷,或顺从于白莲,或顺从于道、佛!

茹瑺谢过杨重九,看了看黄家大门,对一旁的杨溥道:“既然我们来了,就凭吊下老人吧。”

杨溥点了答应。

茹瑺打算“撞门丧”,并不是出于礼貌问题,毕竟黄家死的人不是官员,还轮不到茹瑺这种高官来哭两嗓子。

在这背后,还隐藏着另外一层深意,那就是对民间丧俗的调查。

茹瑺此番进入山西,绝不只是负有监察移民一项使命,还有访查民间,了解民情的使命。

在其他时代,丧俗的问题多不会引起朝廷高官的注意,毕竟底层有底层的搞法,一般也不会违禁。

但明代初期是不一样的,根子还是出在元朝身上。

元朝嘛,蒙古族建立的朝代,作为一群游牧民族,“收继婚”自然也带到了中原,父亲挂了,娶了母亲(非生母),兄弟妻,那也不是不可以娶的……这种“乱-伦”,极度违背儒家传统礼法的事,经常出现于元朝。

高官贵族如此,上行下效,自然也就影响到了民间。

即便是在洪武时期,这种“收继婚”在汉族地区,也并非是完全杜绝的。

朱元璋针对这些问题,设置了一系列的丧葬礼仪。

纵观整个古代,丧葬仪式却并没有本质性的变化,都分为丧、葬、祭这三个方面,包含初终、小检、大检、成服、葬、卒哭、小祥、大祥、禪这些基本步骤,改变的内容,往往只是细节。

相对于其他朝代,让很多人意想不到的是,明代丧制最大的一个特征,竟然是“平等”。

没错,在极度严苛、等级森严的封建时代,在死这件事上,明代却有着“平等”的“闪光点”。

朱元璋规定,父母一视同仁,诸子也一视同仁。

即无论是死了父亲还是死了母亲,都需要一视同仁,亲生儿子需要服丧三年,非亲生儿子服丧一年。

这种规定是有着积极性的,以孝立国,推崇孝道,这在古代是人性之本。

毕竟“忠孝”是衡量一切的标准,所谓的“举孝廉”,就把孝放在最前面,还有“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等。

不过,这个规定也可能害死人。

比如某举人考了几十年,终于中了进士,已经五十多岁了,好不容易当官坐堂,还没喝几口茶,母亲去世了,伤心欲绝,给朝廷报告一声,然后回家奔丧,守孝三年。

三年过了,可以回来继续当自己的官了,老熟人都已经升迁了,自己还是小小办事员。那就接着熬资历吧,这眼看着熬出头,升官当了侍郎,突然之间,父亲大人又走了。

没办法,只好回家奔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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