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三十三章 后果(1/2)

作品:《洪荒:这个通天苟出天际

众所周知。

早期洪荒生命分为三个步骤。

相当于地球上的单细胞生物的凶兽群体,并且还是发展出文明的单细胞群体.

相当于地球上多细胞的先天神圣群体,因为这一群体需要更多的孕育时间,所以在早期洪荒几乎没有他们的身影。

第三种就是相当于,曾经作为上一个版本的多细胞生物的混沌群体,也就是混沌神魔偷渡到了新版本的洪荒世界。

但是也是有着相当程度的弱点的。

因为两个版本不兼容的原因。

所以混沌神魔并不能够洪荒世界生存,因为他们只适合吸收混沌之气,他们是混沌的宠儿。

但是并不是洪荒世界的宠儿。

就像人类的朝代一样。

推翻了上一个朝代后,怎么可能还会留下对方的太子?

所以世界意志也一直是十分强烈的需要泯灭那些混沌系的存在。

而当年来到洪荒世界的混沌神魔。

绝大多数都是在混沌神魔中处于中下游的那一批,也就是只有混元太极大罗金仙境界的神魔们。

这些神魔由于力量体系并没有达到盘古的要求。

处于鸡肋的状态。

食之无味,但又弃之可惜。

所以盘古只是象征性的给他们了一斧子,活的下来的话就是他们的命。

毕竟当年从混沌之中被盘古砍了一斧子的正常神魔,活下来是万分艰难的。

首先是混元太极大罗金仙境界根本扛不住作为混元无极大罗金仙中,完全可以称得上是无敌存在的盘古的随便一斧!

就算集齐天时地利人和,比如说盘古在批出那一斧头的时候没太瞄准,只是跟着气机砍过去。

但是,很恰巧的,那一小段位置的混沌激流出现了一阵颠簸。

将那股气息稍微弯曲了一点!

所以盘古本来应该是瞄准元神中心点的攻击,看到了元神不太重要的位置上。

这个就叫做天时。

也有适当出现的混沌气流直接引动了混沌神魔的躯体,在跟随的混沌气流的移动以及对于盘古攻击的抵消之间。

勉强绕过了要害部位,勉强残存下来的身体。

是不是叫做地利?

失去抵抗能,随混沌之风漂泊,就跟个死人一样的状态。

这让盘古根本就提不起补刀的想法。

毕竟这家伙要不了多久就会嗝屁了。

但是偏偏混沌之风成功的把他吹上了岸,也就是吹到了盘古,刚刚开辟好了一片世界大陆之中。

但是由于洪荒初开,天地两片世界受到了混沌版本最后的扑击。

所以作为开创者的盘古必须用身体支撑着天地,抵抗住来自混沌的压力。

也就没有时间去解决漂泊到洪荒世界的那些残存的混沌神魔。

然后又在清气和浊气不断上升的过程中。

成功的用那百分之一的实力和百分之九十九的运气,存活了下来。

这个也就可以称之为人和!

简而言之,当年某个叫做鸿钧的老硬币。

实际上也就是一个在混沌神魔这么优秀的群体中,结果都没有成功突破到混元无极大罗金仙的拉胯!

毕竟也是可以理解的。

混沌讲究就是一个无序的构成。

正义这种秩序代表的东西,怎么可能在混沌之中发展出优秀的规则?

在洪荒世界,残存下来的混沌神魔大概有十几个。

其中有几个在洪荒世界中恢复了行动能力后,不愿意舍弃自己一身混沌宠儿的身份,于是就直接去了外面的混沌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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