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三十六章 早期舆论抹黑(2/2)
作品:《洪荒:这个通天苟出天际》刚归顺于他的天马一族以外,通通都只有着翅膀和爪子,以及身躯。
并没有其他种族的一丝一毫的特征!
严格来说从基因序列上来讲。
那就是除了构成他们身躯最基础的一部分以外。
这三个种族是没有半点关系的!
飞禽一族,配件就是翅膀,鸟爪,鸟头,羽毛和鸟的身躯。
比如青鸟一族,就连睡觉在灵气几乎是属于凝固的云层之上的。
凤凰一族也不像是神话中那般,居住在火山之上或者梧桐树里。
梧桐树的确是要居住,但是是在这种火属性的梧桐树长到很高的时候。
几乎已经蔓延到了云层之上,在火焰力量很充足的情况下。
凤凰才会在上面筑巢。
因为地面对于凤凰来说太危险了!
凤凰这种飞禽种族,最好的优势是在天空之上。
他们一落到了地面之上,那实力也就被削减一大半了。
一旦遇见麒麟族的崽子,那八成药丸。
走兽一族,那配件就是蹄子,爪子,身上长满的毛发上面是非常坚硬,而且很有韧性的皮。
拥有着獠牙利齿和尖锐的爪子。
就像是普通的牛和普通的老虎也都属于走兽一族的。
并且同样是有着细细的分化。
就像天马曾经被叫做白马,也有绿马,皇马,红马这种。
居住在山川,大地,草木之中。
反正只要是距离地面比较近的地方,或者干脆就在地面上,那就是他们栖息的地方。
鳞甲一族。
这种形态就要多一些。
比如说螃蟹的模样,皮皮虾的造型。
还有各种各样的贝壳,鲸鱼或者是乌龟之类的海洋物或者是各种鱼。
甚至是海蛇,那都是属于龙族管辖的鳞甲一族。
如果由于龙族的某些情况,比如说龙性本那啥之类的,而作为带头大哥。
龙族可以说是带头搞黄色!
各种种族来者不拒之类的!
所以!
他们的鳞甲一族的血脉是最先开始变得不太纯粹的。
首先是自己家的污染。
一个种族之间经常有近亲结婚的迹象,但是这并非是什么大问题。
毕竟,在灵气条件如此充裕。
还在娘胎里的时期,那就完全可以使用灵气进行调整修养他们的身体。
就算是有那么一点点的基因缺陷。
长辈也拥有更加精纯的血脉,完全可以让他们进行法术的调换血脉!
只要舍得的话。
但是,关键是龙族带领的作风不正啊!
龙族就经常喜欢和其他的种族搞在一起!
甚至还曾经有龙族,爬到岸上去强行抢了一头水牛族的美女回海里!
在一阵不可描述的事情之后。
在那头榜大腰圆,几十米高,肌肉扎结的水牛族美女的怒视下。
一头有着龙角,但是长着走兽一族的身子,浑身上下的皮毛之间隐藏着不少的名片,只能够喷水的四不像就诞生了!
然后有聪明的龙族就开始发力。
开始洪荒世界大陆上抹黑麒麟族的舆论!
就说麒麟族是龙和牛的子嗣。
本章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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