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 何雨柱的真正价值(2/4)
作品:《重生四合院,开局是八十年代》>
别说什么社保啊,还有什么后期国家崛起怎么办。>
那些问题,都是没钱的人才会考虑的。>
对于真正的有钱人来讲,国籍从来不是问题。>
更何况香江人也是华夏人嘛。>
而且去香江发展,拿到永居权,又不是非得放弃国籍。>
你看看八九十年代,或者后来的二十一世纪,长期在国内生活的香江人,啥时候有阻碍了?>
还不是该干嘛干嘛,社保都有的交。>
香江人在内地当******委员都行!>
当然了,以上那是从长远考虑。>
就近考虑的话,是曹志强看中了香江此时的娱乐产业。>
曹志强目前签到的东西,其实最有价值的,或者说赚钱速度最快,性价比最高的,都是跟文娱沾边的内容,比如跟歌曲。>
这也是为何曹志强处心积虑的,想要在国内掌握一家出版社的缘故。>
他就是想先抓住文娱产品的发行权,然后再去搞内容,而不是反过来。>
要不然,如果曹志强贸然的先在国内搞内容,也就是写歌当歌手啥的,或者写文章当作家,实际上赚的钱并不多,属于贱卖资源。>
不说别的,就说国内此时还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著作权法》,这就让曹志强很难办。>
这就意味着,一旦曹志强直接在国内做内容,比如直接写书写歌,很容易被发行部门吃大头,自己最多赚个小头。>
甚至搞不好,他把好作品写出来之后,人家一发行,你连版权都不是自己的了,都是人家出版社的。>
不要怀疑此时那些出版社的吃相,那可是比后世某疼还难看。>
更别说,此时国内还没有一部专业的著作权法,他写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很容易被盗版流传出去,被人随意拿走。>
国内盗版也就罢了,起码还能写他的名字。>
就怕港台歌手甚至海外歌手直接盗他的歌,捧红别的明星,却反过来一点好处不给他,甚至反过来在国外注册版权,直接抢了他的著作权,那可就亏大了。>
尤其是此时的大多数港台写歌人,抄袭起他人作品,那是疯狂至极,而且毫不脸红。>
你比如说此时的很多著名港台流行歌,其实大部分都是抄袭日本歌。>
要不然,也不会有那句话,说中岛美雪养活了大半个香江乐坛了。>
目前来讲,这种音乐作品的抄袭盗版是无解的,因为在不同的国家跟地区,你只需要把对方的音乐稍微改一改,或者歌词改一改,你就没法维权了。>
所以说,在这个时代,大家更多的是认人不认歌,出名的往往都是歌手,歌曲创作人往往不被重视。>
搞什么原创啊,抄歌多爽啊。>
就比如那个中岛美雪,她的七十多首歌,被香江乐坛翻唱了一百多首歌,可那些翻唱歌曲,基本都没有获得原创作者的版权,都是私自抄袭的,基本都有版权问题。>
因为这时代的音乐版权问题,要跨国维权十分困难,所以基本都是在哪个圈子赚什么钱。>
一般除非一首歌特别火,赚钱特别多,否则大多数歌曲原创者不会跨国维权,因为成本太高,得不偿失,还容易把路走窄了,失去一个国外市场。>
倒不如顺水推舟,认可了人家的翻唱,别把事情闹大,起码你还赚个原创者的名声。>
此时的香江乐坛,之所以大抄特抄日本跟西方的歌,就是看准不同圈子交流不便,维权难,所以才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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