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投献(2/2)
作品:《汉中祖》客,暗地聚集财富并不意外。
人本有私欲,像贼首候郎,亦然如此。
他意外的是,业寿之慎重模样。
“贼子候郎所聚,并未处于岭山寨内,而是于临县交界之所,以使人看守。
小人辅助其人,处理财物,故有所知。
以钱资数目,或有数千万之巨!
且有地方行商之孝敬……”
业寿于岭山匪寨内,虽说时间不久,但他为人圆滑,匪寨内交友不少,加上他处置财物诸事,故有知也!
等业寿说完,刘祈面做沉吟,内心却是震撼,亦知业寿为何如此谨慎。
心叹匪寇掠夺,果然来钱极快。
同时,地方大户与匪寇勾结,暗做私财,又有官府纵容,再度助长了这等风气。
业寿既然单独寻他,显然是想交好投效。
事实上,此中缴获,按流程而言,确要上缴到郡府。
但经过层层扣押,最终能送到朝廷,交于百姓手中者,少之又少。能交于乡卒手中,为所赐予慰问之财货,亦少耳!
十多日前,郡府下发的奖励,即让刘祈看清了现实。
地方招募之卒,本不属大汉正规之军,就算得到再多功劳,许是生死,朝廷也不会有太大奖赐,未有地方官吏,能得一二功劳。
而自去岁黄巾乱生,地方私部人马大起,于地方平叛之下,得其钱货,按照规矩上缴者又有多少?
大部都是将之私吞。
此为潜规则,少有人较真。
也只有少数部将,心存仁义,才分发给部从一些。必以现实而言,应募之卒,多为流民之属,能跟着大部人马,不过混一口饭吃,不做饿死罢了,可比活活饿死,强得太多。
这是汉末,这就是乱世!
亦为“吃人”之s
未有对比,无以为伤害。
刘祈近一年所为,于己方人马来说,足可见言之,仁至义尽。
以今下,他也不能单独考虑自己,还有手下这些招募之卒。
前番冀州所得财货,还有这些时日,昌虑地方大族,及泰山老家一些大户所赠财物,还包括那一批私盐利润,为养这些募卒,以个中奖励,已经消耗殆尽。
故于今时,他最缺的正是钱资。
于业寿等待下。
刘祈没有出言说什么,望着前后互相搀扶的乡卒,还有远方即将沉下之落日,目光又于业寿身上,渐渐转到了黄三手中,沉声道:“足下所言,其中恩献,我记也!
三郎,我使你率一部亲军人马,与业君一道,往其中地点,得取财物。
而后,当迅速运往寒山大营,以做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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