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0章 这是一个天大的商机!(1/2)

作品:《大唐:开局继承十万亩田

在来到蓝田县之前,柳白就通过朝廷的官方渠道,给这位郭县令送来了公文。

朝廷想要铺设铁路,是需要经过地方官员同意的。

听起来很不可思议,对于中央集权的王朝而言,皇帝才是至高无上的权力核心。

什么时候,下政令的时候需要经过地方官的同意?

然而,事实就是如此。

当然,在此之前并没有铺设铁路的先例。

大唐的律例,如果按照后世的说法,是一种‘习惯法’。

比如在衙门上断案,如果不能找到合适《贞观律》依据,则会根据以前,情况差不多的案件,来断定各自的成败。

而很大一部分案件,确实没有办法找到合适的依据。

于是,这种以习惯法为传统的断案方式,就出现了。

张三家捡到一头羊,李四说是他的,吵吵闹闹之间,双方告到官府去。

官府也不知道从何查起。

《贞观律》上,也没有说明,在这种情况之下,应该做出怎样的决断。

这时候,进行判案的官员就会查看以前的案例。

如果以前,在同样的情况下,官府把这头羊判给了张三,那么今日的这桩案子,也会是同样的判法。

如果以前判给了李四,这一次当然也会判给李四。

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短时间内没有引起民间百姓的热议和反对,那么这种习惯法就会一直延续下去。

与此相同,针对于中央和地方的律例,也是以习惯法为基础。

说白了就是,以前怎么做,以后还怎么做。

这种习惯法,一直延续到一千年之后,经过系统的改良,成为了后世大行其道的法律体系。

哪怕是一千四百多年后,照样有些地方在沿用这样的法律体系。

针对于修建铁路,当然是没有先例的。

但是各地都有修建驰道的先例。

所谓的驰道,其实就是官道。

现在,以长安城为中心修建的无数条官道,原型其实是秦朝时期,自咸阳出发,通往全国各地的驰道。

如果想要修建官道,必须要征得地方上的同意。

这是自秦朝郡县制之后,中央集权赋予地方,为数不多的特殊权利。

因为这涉及到,百姓的搬迁,农田的变动,等等诸多事宜。

有些地方天高皇帝远,长安城是没有办法得到具体情况的。

只有地方官,才能够洞悉一切,了解实际的状况。

万一朝廷下令要修建官道,不小心占了谁家的农田,或者说断了谁家的水道,反倒得不偿失。

贞观年间的皇帝和大臣们,还干不出平白无故损毁百姓之物,臭不要脸不赔偿人家的事情。

要知道,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农田和水源,是比性命还要重要的大事!

在他们眼中,自家的田地和收入来源,比谁当皇帝还重要!

于是,在征用百姓土地的事情上,地方官员拥有极高的自主权。

这就导致,柳家也不能直接征用土地。

赔偿给普通百姓再多银子也不行,必须要有官方的出面。

这也是柳白,为何连价格都没有谈,直接给刘洎五百万贯!

时间就是金钱,多出这点钱,可以省下不少嚼舌头的时间。

在此基础之上,柳白便升起了出来调研的心思。???.iuai.om

他需要了解一下民情,更重要的是,了解一下地方官的想法。

免得以后,在修建铁路的时候,还会跳出一些脑子有毛病的人,说修建铁路会侵占他们的风水!

“郭县令,民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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