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8章 奇怪的消费观(1/2)

作品:《大靖枭雄

老人家的消费观念有时候就是很奇怪,小李买便宜的木柴回来,母亲不同意。

可是他买更贵的石炭回来,老人家却没多说什么。

只是觉得有点贵,但是觉得贵的有道理。

就这样,小李一家用上了石炭烧火炉取暖。

而邻居刘大爷,则是辛辛苦苦的跑到山上去砍柴。

由于雪大路滑,一不小心把腿给摔伤了。

这下子不但没办法上山砍柴,就连生活都不能自理了。

他已经嫁出去的大女儿,不得不从婆家跑回来照顾他。

大女儿为了取暖方便,也跟小李一样从市场上买了石炭回来烧炉子。

“哎呀,这石炭烧的炉子确实暖和啊。”

刘大爷虽然腿摔伤了,但心情特别的好。

因为女儿自从嫁出去以后,好久都没回来过年了。

他老伴儿已经去世多年,每个春节都是自己度过的。

要不是因为这次摔伤了腿,女儿也不会回来,不回来的话就没办法在家过年。

所以刘大爷觉得,自己这次摔得很值。

“爹,你别乱动,小心再摔了。”

看到父亲下床,想要给自己拿东西,女儿赶紧制止他。

“没事儿,爹身子骨硬朗得很,这点儿伤不算什么。”

说着老刘还朝着自己那条受伤的腿拍了一下,这一下子拍下去,脸都变成了猪肝色。

他娘的,还真疼啊!

“行了,疼就喊出来吧,别憋着了。”

听到女儿这么说,老刘终于忍不住喊了出来。

他现在回想起邻居小李说的话,上山砍柴还不够耽误工夫的,万一摔着就不值当得了。

呸,他个小年轻懂啥啊,这叫忆苦思甜。

“闺女啊,你看隔壁小李怎么样?”老刘喝了一口女儿给烧的热水,然后问道。

“爹,你胡说什么呢,我家官人死了还不到三年。”

当地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男人死了,女人要替他守寡三年。

三年之后,才能决定是不是要改嫁他人。

不到三年的话,是不准嫁人的。

虽然法律上没有规定,可这个事情从几百年上千前延续至今,已经成了当地的一种习俗。

谁要是违背了,会被别人戳脊梁骨的。

“嗨,他那种东西活着的时候就没用,死了又能怎么样。”

别看老刘年纪大固执,可对这件事情倒是有不同的看法。

自己的那个女婿他是很清楚的,整天喝的烂醉。

有一天晚上在外面喝酒到太晚,迷迷糊糊的掉井里去了。

那本来是一口枯井,正常情况下淹不死人的。

可他喝的太多,头朝下栽下去的,当场就把脖子给折断了。

等第二天有人发现的时候,早就已经凉透了。

最苦的还是自己这个女儿,年纪轻轻的就守了寡。

其实这事儿也怪他,当初看中了人家家里有点钱。

再被媒婆这么一鼓动,就把女儿给嫁过去了。

哪曾想到这个小子他败家,家里的那点儿钱都被他连赌带很快就折腾没了。

如今女儿在婆家,不但守寡还得给人家当丫鬟使唤。

正说着呢,外面就有人带信儿来了。

因为女儿回了这边,她婆婆在家自己做饭,结果被烫伤了,让她赶紧回去照顾。

“唉,你们一个个的都不省心啊。”

别人是上有老下有小不省心,她结婚时间短官人死的早倒是没孩子。

属于是两边老人都不省心,就是个操劳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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