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8章 奇怪的消费观(1/2)
作品:《大靖枭雄》老人家的消费观念有时候就是很奇怪,小李买便宜的木柴回来,母亲不同意。
可是他买更贵的石炭回来,老人家却没多说什么。
只是觉得有点贵,但是觉得贵的有道理。
就这样,小李一家用上了石炭烧火炉取暖。
而邻居刘大爷,则是辛辛苦苦的跑到山上去砍柴。
由于雪大路滑,一不小心把腿给摔伤了。
这下子不但没办法上山砍柴,就连生活都不能自理了。
他已经嫁出去的大女儿,不得不从婆家跑回来照顾他。
大女儿为了取暖方便,也跟小李一样从市场上买了石炭回来烧炉子。
“哎呀,这石炭烧的炉子确实暖和啊。”
刘大爷虽然腿摔伤了,但心情特别的好。
因为女儿自从嫁出去以后,好久都没回来过年了。
他老伴儿已经去世多年,每个春节都是自己度过的。
要不是因为这次摔伤了腿,女儿也不会回来,不回来的话就没办法在家过年。
所以刘大爷觉得,自己这次摔得很值。
“爹,你别乱动,小心再摔了。”
看到父亲下床,想要给自己拿东西,女儿赶紧制止他。
“没事儿,爹身子骨硬朗得很,这点儿伤不算什么。”
说着老刘还朝着自己那条受伤的腿拍了一下,这一下子拍下去,脸都变成了猪肝色。
他娘的,还真疼啊!
“行了,疼就喊出来吧,别憋着了。”
听到女儿这么说,老刘终于忍不住喊了出来。
他现在回想起邻居小李说的话,上山砍柴还不够耽误工夫的,万一摔着就不值当得了。
呸,他个小年轻懂啥啊,这叫忆苦思甜。
“闺女啊,你看隔壁小李怎么样?”老刘喝了一口女儿给烧的热水,然后问道。
“爹,你胡说什么呢,我家官人死了还不到三年。”
当地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男人死了,女人要替他守寡三年。
三年之后,才能决定是不是要改嫁他人。
不到三年的话,是不准嫁人的。
虽然法律上没有规定,可这个事情从几百年上千前延续至今,已经成了当地的一种习俗。
谁要是违背了,会被别人戳脊梁骨的。
“嗨,他那种东西活着的时候就没用,死了又能怎么样。”
别看老刘年纪大固执,可对这件事情倒是有不同的看法。
自己的那个女婿他是很清楚的,整天喝的烂醉。
有一天晚上在外面喝酒到太晚,迷迷糊糊的掉井里去了。
那本来是一口枯井,正常情况下淹不死人的。
可他喝的太多,头朝下栽下去的,当场就把脖子给折断了。
等第二天有人发现的时候,早就已经凉透了。
最苦的还是自己这个女儿,年纪轻轻的就守了寡。
其实这事儿也怪他,当初看中了人家家里有点钱。
再被媒婆这么一鼓动,就把女儿给嫁过去了。
哪曾想到这个小子他败家,家里的那点儿钱都被他连赌带很快就折腾没了。
如今女儿在婆家,不但守寡还得给人家当丫鬟使唤。
正说着呢,外面就有人带信儿来了。
因为女儿回了这边,她婆婆在家自己做饭,结果被烫伤了,让她赶紧回去照顾。
“唉,你们一个个的都不省心啊。”
别人是上有老下有小不省心,她结婚时间短官人死的早倒是没孩子。
属于是两边老人都不省心,就是个操劳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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