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三章 学习(2/6)
作品:《画中的薛定谔》生作为读书人的他们总是找一些有字的东西来读,比如说一本书,或者书架(他们阅读着书脊),或是一张报纸,或墙上的告示图表,然而这些东西在这里一概没有。因此他们只好阅读墙上的斑点。由于是老房子,又潮湿(渗水),加上光线暗淡,斑点之类的因而是不缺的。由于这些斑点污渍的存在老天们得以维持应有的自尊,他们并没有朝神情冷淡的警察和狗多看上两眼,虽然他(它)们比墙上的污点有趣多了。老天们倒背着手,分别对着一堵墙发呆。这时候后院大个子的惨叫声微弱下去了,一些磕碰声响起,那是警察的大皮鞋(与水泥地面相触)和警犬扒拉着它的爪子。总算有人招呼他们走进里间,老天们尽力保持着表情的严肃,内心却激动得一阵狂跳。那里面的办公室与他们熟悉的环境十分相似,所需之物也应有尽有。墙上的图表,桌上的文件,墙角处还有报夹,笔筒里大把的笔,甚至也有电脑、打印机。传真机之类的玩艺儿,连灯光也明亮了十倍不止。警察像变戏法一样变出这么一个地方,使老天他们大有宾至如归之感。他们是一个个被分别叫进去的,那扇神秘的门开启了一下之后随即关闭了。就在这一开一关之间尚未进去的人窥见到里面的天地,不禁心驰神往。现在他们终于有了盼头,哪怕在里面呆上几分钟,总比在走廊里没人理会、被一只警犬唤来嗅去的强。他们像等待大夫看病的病人一样,在外面的一张椅子上自觉排好。
警察让他们在一张椅子上坐下,一面问话一面做笔录。最后让他们将笔录从头至尾地看一遍,在涂改过的地方按上指印,以示涂改征得了被讯问人的同意,并非是事后的篡改。那黑色的墨团和鲜红的指印使得乏味的笔录呈现出意外的美感,红色指印犹如印章,平均每页里约有一到两个。按印完毕后警察会像欣赏书法作品那样地欣赏起笔录——这毕竟是他的作品。虽然是由被问讯者口述的,但做记录的是警察,纸面上的美感自然来自于书写,而与什么内容无关。虽说手印得由对方按,那也不过说明他必须对所提供的事实负责,至于在哪一页的什么地方涂改?涂改多少次?则是警察的事了。被讯问者只能在警察涂改的地方按手印,舍此无它。给老天做笔录的警察很年轻,爱好文艺,他不仅详细地记录了老天们今晚的遭遇,同时还向他们展示了书法艺术在警察工作中的魅力。老天觉得他的那几处涂改尤其得当,使得自己所按的手印恰到好处,在整个篇幅中起到了某种微妙的平衡作用。小警察本来就对老天这样的知识分子抱有好感,听他这么说,如同遇见了知音。他做笔录也有一二年的历史了,从来也没有人把它们(他的笔录)当成艺术,大家只是笼统地夸他的字写得好,更关心的却是他记录的内容。只有老天这样的大学老师才能看出其中的奥妙,把平凡的笔录称为艺术,这就使得笔录不再平凡了。老天还建议在另几处本无须修改的地方进行修改,以便按上手印。对于事实陈述而言的确是无须再改了,但对书法艺术而言却非改不可。小警察接受了老天的意见,并留他在办公室里多聊了一会儿。两人谈论文学、艺术,由文学艺术而爱情人生。他们越聊越近,老天从交谈中得知:小警察毕业的公安学校里的一位老师竟然是自己大学时代的同学。在校期间小警察与那位老师的关系竟然很好,那位老师竟然也向小警察提到过老天。正当他们准备进一步深入交谈的时候传来消息:刘通终于被瘦子一伙抓获,现人在警察值班室里。小侯来电话让老天去一趟,说刘通临行前想见老天他们一面,再次道别一下。
实际情形是:离下一班渡轮的开船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刘通呆在警察值班室里实在无聊。他很想到派出所去找老天他们玩一会儿,可又觉不妥—一在与瘦子等人的纠纷中他据理力争的就是不去派出所,而不是他的包里没有东西(那是他与大个子争执的关键)。瘦子他们早就忘记了刘通为何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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