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隆庆开关(2/2)

作品:《凤居紫禁

穆宗问道:“众卿可又异议?”半响没人说话,穆宗沉思一会,道:“就按首辅说的办,只是先小范围开放,但船只不得到岛国倭寇处,与倭寇通商,要重重惩罚,有些具体细则再商议后定。”

隆庆元年,明穆宗宣布解除海禁,调整海外贸易政策,允许民间私人远赴东洋、西洋各国贸易,史称“隆庆开关”。因为当时虽然倭寇平定,但是海禁问题依然没有解决,不开海,照此下去,东南还是要闹出事来;开海,就是违背祖制,大逆不道。

开关以后,民间私人的海外贸易获得了合法的地位,东南沿海各地的民间海外贸易进入了一个新时期。不久后又开放福建漳州府月港(今福建海澄),并以月港为治所设立海澄县,设立督饷馆,负责管理私人海外贸易并征税。督饷馆对私人海外贸易管理的内容主要有:出海贸易的船只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船主要向督饷馆领取船引并交纳引税。此外,对日本的贸易仍在禁止之内,所有出海船只均不得前往日本。若私自前往,则处以“通倭”之罪。

虽然仍有着诸多管理和限制,开放的月港也只是一处小港口,但民间私人海外贸易至此毕竟得到了朝廷的认可,只要遵守政府的管理限制,民间私人海外贸易就被视为合法经营。政策和制度上的这种局部的和有限度的调整,使民间私人海外贸易摆脱了走私非法境地,开始有条件地公开进行和正常地发展,并迅速发挥了积极作用。史载隆庆初,仅月港一地,“所贸金钱,岁无虑数十万,公私并赖”,成效明显。

至此大批的中国商人走出国门,扩展海外市场,大明的商品出口量,更是直线上升。此后,民间对外贸易获得了合法的地位,东南沿海各地商品经济发展进入一个新时期,促成徽商、粤商、浙商、晋商等各地商帮的形成与发展,隆庆开关后,大明朝出现一个比较开放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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