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零四章 清誉(2/4)
作品:《重生于康熙末年》来的小厮叫何山,是庄子管事的儿子,年纪十三、四岁,看着很是灵。
他的曾祖父就是何茂财,早年就替曹家打理温泉庄子的老管事,已经故去。
康熙四十八年,曹颙整合昌平庄子时,感念何茂财忠义,曾划出七顷地赠与何家。
同高门大户比起来,七顷地或许不值一提,可搁在寻常百姓家,就是不菲的家产。佃出去,每年的租银也能有二、三百两。
何茂财却不肯忘本,依旧叫子孙在曹家当差。
可他儿子身子不好,去得早,直到他孙子长大,曹颙觉得是个稳重妥当的,才又将这边的庄子交给其打理。
何山虽住在昌平,没有进曹府当差,可他常随着他老子进城往曹府送菜送花,也给长生与天宝请过安,所以几人还算相熟。
见天宝瞧着兔子稀罕,何山就四下眺望,寻了一只才出生没几曰的幼兔,开了兔笼取了,放在天宝中。
天宝接着,捧在在怀里,用拨拉兔子耳朵。
“七叔,为什么祖母不带六弟过来?六弟最喜欢兔子,上回他养的一对兔子死了,他还伤心了好几天。若是看到小兔子,指定欢喜。”天宝看着兔子,想起天豫,问道。
长生挑挑眉,想着怎么回答小侄子的疑问。
不只天宝惦记天豫,长生原本也想着能带天阳过来。
可是听说春华不来,李氏与初瑜婆媳都默契地没有提起带东府孩子过来之事。
东府曹项这房,共有子女三人,绿菊所出庶长子天阳,堂兄弟排行第四;春华所出的两个,嫡子天豫为长,排行第六,嫡女为幼,叔伯排行第四。
不带天豫的原因,自然是因为孩子年岁小,也怕春华惦记,李氏婆媳不愿多事。
至于没提带天佑,也有思量。
长生还就这个问题,问过李氏。
李氏回答得苦口婆心,她是这样说的:“长生,你要记得,天阳与天豫虽不同母,却是一父所出的亲兄弟。在你们小一辈中,也本当他们兄弟两个最亲近。因年龄缘故,你同天阳、你侄儿同天豫往来的亲近些,却也是疏不间亲。天豫还小,你四嫂是不放心离了眼跟前的;天豫既不能带,那自然也不好厚此薄彼地带着天阳。往后你们相伴着长大,也要记得这点。你们叔侄作伴是作伴,可你心里最亲近的当是你哥哥一家,天阳最亲近的应该是他弟弟妹妹。若是远近亲疏乱了,即便是自家血脉,也容易出是非。”
听李氏讲了这许多,长生若有所得。
无非是嫡庶两字闹的,若是天阳也是嫡出,年岁也大了,伯祖母带出来几曰,又哪里有那么些顾忌。
而且,李氏提醒他远近亲疏,并非是担心长生同长兄一房疏远,而是提醒他不要让天阳依赖西府。
那样的话,春华作为嫡母处境尴尬,也影响四房一家和睦。
虽说长生心里抱怨母亲与嫂子想的太多,可是也没有多事非要带着天阳。
在他看来,四哥本身就是庶出,听说小时也吃过苦头;要是四嫂真慢待庶长子,那别说旁人,四哥就不能答应。
说不定怜惜天阳身份,四哥还要偏疼些。
他却不知道,翰林院是最讲究规矩礼教的地方。此时的曹项,正坐在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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