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 国有其孤(1/4)
作品:《赤心巡天》关乎奚孟府有一桩隐秘,几乎从来不会有人公开讨论。>
但此刻身在宝华宫里的,都是夏国最高层,自然都是知晓的……>
奚孟府当年出生的时候,脚有六趾,被他的亲生父母视为畸形怪物,直接扔进了河里。>
正好被一个船家救起。>
那船家是个鳏夫,一辈子独自在船上过活,也不计较什么闲言碎语,便收养了他。>
可惜好景不长,在他长到七岁的时候。>
有一天叫船上的客人看到了他的六趾,以为是妖怪血脉,要将他绑了去喂凶兽。>
船家来拦,竟被活活打死。>
他趁乱跳到河里逃走,然后跑去报了官。>
打死船家的人说自己是为除妖,庇护妖族的人死不足惜。>
那时候还叫奚三儿的孩子,把自己在堂上脱得赤条条的,问在场那些大人,自己哪里是妖?>
那个官儿倒是个明理的,判了那杀人者一个明正典刑。>
可怎么处理奚三儿,却是犯了难。>
船家已经没了。>
千辛万苦寻到他的生父,可对方坚决不承认自己生了这么个东西。>
那官儿没法子,便自己养了这孩子,算是收个家仆。>
但这日子也没有过多久。>
等到奚三儿九岁的时候……县衙失火,那官儿一家都被烧死。>
独独这个奚三儿当时在外采买,逃过一劫。>
有人说他是天煞灾星,所有与他亲近的人都不得好死。有人说那官儿一家就是他烧死的,他心中藏着恨呢,不想做家仆,想要做那个官员的儿子……>
有人抓了他问罪,但怎么也查不出罪证来,只好放掉。>
就这样他再一次没了家。>
而这一次再没有人敢收养他。>
这事情不知怎么的叫当时的夏襄帝知晓了,亲自批示下来,将这孩子送进国学院。>
说“国有其孤,国养之”。>
奚三儿读了书,给自己取名字叫奚孟府。他认为自己是有家的,他是那个家的长子,所以叫“孟”,但他又是没有家的,那个鳏夫一辈子都生活在船上,所以他又取了一个“府”字。希望有自己的家。>
后来有一回,夏襄帝驾临国学院,一时兴起要考考学子的学问。>
教习一共选出了六个学生,送到皇帝面前,其中并没有成绩最好的奚孟府。>
这当中的原因,奚孟府自是明白。>
国学院是一个读书人聚集的地方,但不是所有的读书人,都能够明事理。>
“怪异”本身即是一种罪责。>
他也早已习惯。>
但夏襄帝说,教习选的不作数,他不要看编织出来的花团锦簇,要看自己生长出来的荆棘野草。叫人拿来名册,蒙上随行皇子的眼睛,叫小皇子随机圈选。>
小皇子握笔圈墨,如此选出了七个学生。>
夏襄帝亲自考过之后,非常高兴,因为有一个学生表现太好。>
他拍着这个学生的肩膀说,你是我夏国的良才。>
这个学生跪下来问皇帝——“您知道我脚上有六趾吗?”>
夏襄帝愣了一下,说:“知道啊,所以你有什么特别的能力要向朕展示吗?”>
这个学生自然就是奚孟府。>
陈年旧事自可不提。>
但柳希夷今日竟出“六趾贼”之语,毫无疑问是对奚孟府莫大的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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