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的杨新海(2/12)
作品:《道北小黑》间,沧州成了全国公安机关瞩目的中心。
在押解的车队来到高速路口时,押解人员拿出专用头套,给他蒙住了头。杨新海说:"你们干脆在这里一枪把我崩了算了,全当我站在路边撒尿时挨了一枪,也省得你们审讯、开庭,然后把我拉到刑场上去,还得有人举着小旗喊:预备,放!太让你们费事了。"
押解他的警察告诉他,你既然落入了法网,就要按法律程序办事,根据你所犯下的罪行,政法机关会依法惩处。
杨新海交待了大部分罪行后,有警察问他:"你现在还有什么想法?"
他说:"配合警察的工作,这段时间吃好点,睡好点,少受点罪。"
2003年11月12日,杨新海被河南省公安厅刑事拘留,羁押在位于郑州市纬五路的河南省看守所。河南省看守所实行文明管理,在这里关押的,除了一些大要案的案犯外,大部分是犯了罪的级别较高的领导干部,看守所的条件也比较好,监号里还有暖气。杨新海在这里关押时,还没被戴上重犯械具,公安人员的文明办案也使他深受感动。
这期间,杨新海的思想发生了很大变化,他说:"杀人是不对的,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我通过杀人来发泄自己的痛苦,达到自己的欲望是不应该的。这种方式在哪个社会都是不允许的,我知道自己的路走到了尽头,已无可挽回。人心都是肉长的,人非草木,都有感情,我现在感到了温暖,对人生也有了一丝留恋,也有了活下去的想法,对受害人也有了惭愧的想法,我最大的希望就是判个死缓,但那太渺茫,太渺茫了。"
他还说:"我要把我的经历写出来,供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研究,以教育后人。"
他利用提审的间隙时间,开始着手写自己的经历,他准备分成四个部分写:第一部分是乡愁,第二部分是流浪经历,第三部分是杀人犯罪,第四部分是走向末路。
后来因转换羁押地点,杨新海离开了河南省看守所,不仅监号里没有暖气,还给他戴上了重犯械具,手没法伸出来写字,那个杀人四部曲只写了第一部分,其他的三部分便搁浅了。不过,他还是断断续续地写下来一点犯罪中的方法、感受以及走上犯罪的心路历程。
这份自白是研究杨新海犯罪心理的绝密文件。他在自白的最后一部分中写道:
自新郑监狱出来至今4年多,我流窜了大半个中国,在河南、山东、安徽、河北4个省杀死了近七十人,犯下了滔天大罪,注定要判我死刑。请你们不要通知我父母,一旦他们知道我是杀人魔王,在社会上就无法生存,也会随我而去。我挣扎这4年多,其实也很苦,风餐露宿、忍饥受冻。我每天都想着如何躲避警察的追捕,精神高度紧张,这几年过来,精神都快要崩溃了。我从来没回过家,也没去过亲戚家,甚至与他们连一封信、一个电话都没敢通过,怕我的事连累了他们。父母一直过着清苦的日子,我偷的钱、抢的钱也不敢给他们寄回去,因为,我的每一分钱都沾有无辜者的鲜血,父母花了我的钱也不会太平,我一旦罪行败露,警察决不会放过他们。我面对父亲最有愧,从我逃学外出到监狱服刑十多年间,父亲无时不牵挂着我,打工他给我送衣被,在劳改劳教场他千里迢迢去探望我,在广州被收容后他亲自去接我。但由于我嫌弃家庭的贫穷,过惯了不劳而获、四处游荡的生活,又一次次悄悄地离开了家,像我这样的人父母白生白养,从来没有尽过孝。末日就要到了,我无颜面对他们,政府如何处置我都不过分,我只是希望后代人别走我的路,但愿中国以后不要再有我杨新海这样的人。
因为杨新海所作的案件,大部分发生在以漯河为中心、向周围辐射半径100公里的范围内,加之漯河最先决定把发生在临颍县巨陵乡的"8·15"杀人案件与其他类似案件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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